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来源:绥宁人大 更新时间:2020-11-27 阅读:12853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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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绥宁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和依靠全体代表,以“四有”和“四个着力”为新时代县人大工作的总目标:坚持“依法监督有效,决定事项有法,人事任免有序,维护党委有为”;坚持“着力为中心工作热情服务,着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着力为公平正义敢于担当,着力为绥宁发展多做贡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全年共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3次,组织视察调研11次,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17项,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坚持围绕县委重大决策谋划和开展人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保持人大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新思想指引和统领人大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县人大常委会始终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要会议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坚决落实县委对人大工作的要求,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 围绕难点抓评议。今年根据群众反响强烈、巡视交办的控违拆违工作重点难点,对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并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绥宁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有关规定,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城管局按会议提出评议意见继续抓紧进行整改,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敢于担当、不畏艰难的大无畏工作气概,以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工作方法,把控违拆违工作进行到底,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围绕中心抓落实。一是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干部职工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工作,定期深入所联系的7个乡镇34个村开展扶贫调研和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用心、用情做好结对帮扶工作。二是深入一线协助做好防汛工作。今年入汛以来,我县汛情频发,每当出现暴雨预警,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都在第一时间赶赴联系乡镇指导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三是助力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对全县油茶、青钱柳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在强化示范带动、加大土地流转促产业上规模、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创新金融支持模式、加强技术培训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建设调研,扎实做好联系乡镇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配合“四城同创”、大唐风能发电建设等中心工作,在助推全县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依法履职取得新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抓重点、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科学选择议题,强化监督职能,注重工作实效,助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突出监督重点,扎实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19年重点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学前教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就整治县城工业污染,规范学前教育办学,持续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抓好乡村垃圾处理,强化宣传发动、深挖彻查线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有效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经认真审议,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我县公益诉讼工作率先在全市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推进法律法规实施。一年来,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饮用水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业污水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县城建设和管理以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并交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配合省、市人大对《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调研。配合市人大对交通运输、乡村规划、农村危房改造等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今年共对县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1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抓好人大信访督办,全年交办和督办群众来信31件,接待来访110人次,做到接待态度热情,办理结果有回音。 注重任后监督,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严格执行对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人,其中任命45人,免职28人,全部实现了县委人事意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强化履职监督,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9年履职情况汇报,县人民政府两名副县长、县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一名副检察长以及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进行了履职情况报告,县政府办主任、县监察委员会一名副主任以及其他23名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履职报告会议并书面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增强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营造了人大工作氛围。 突出财经绩效,强化财政预算监督。审查和批准了2018年度财政决算,受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委托,审查和批准了2019年部门预算;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9年度财政收支、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全县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关于2018年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对2018年全县农村道路建设扶贫项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等7个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估进行了全面跟踪监督,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关注民生改善,持续开展专项活动。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专项活动。由县人大农业委牵头,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组织各成员单位围绕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大整治和案件查处,对“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物”、养殖业农资产品开展了专项整治,立案5起,查处整改问题21起;对学校、超市、酒店、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进行了专项整治,查处37起,取缔黑作坊2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200余公斤;对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2006批次,全年新增6个无公害农产品、7个绿色食品申报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三、规范履职,优化服务,代表工作形成新格局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人大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一是继续抓好代表履职培训。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赴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开展履职培训,组织在绥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人大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到延安市委党校学习,在进行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进行了革命传统教育,激发了参训人员蓬勃的正能量,有效提升了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履职热情、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代表活动指导。对在绥省、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进行指导和督促,丰富了调研课题内容,提升了调研报告质量。围绕“加大绥宁文艺创作扶持力度,讲好绥宁故事”,组织调研组深入开展调研,针对我县文艺创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打造过硬文化队伍、培育文艺新人、设立文化发展基金、开展“六个一”系列文艺活动促进绥宁文化繁荣等方面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代表建议督办。今年5月份组织在绥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就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的X088江城线绥宁段路面严重损毁情况进行现场视察督办,并形成书面督办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目前该路段已进行初步维修,基本保证了通行,将继续跟踪问效,直至全面实现提质改造。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的县城农贸市场、停车场建设,县人民政府正在责成各相关职能部门紧锣密鼓地实施,今年新建社会停车场6个,新增停车位150个,春节前还将新建70个停车位的生态停车场。四是强化代表管理。对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从规范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议案建议提出、代表履职档案管理、代表履职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管理,今年补选市人大代表1名,补选县人大代表5名,接受5名县人大代表辞职,临时加开了3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许可公安部门依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4名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五是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今年以来,实行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委室负责人分片联系和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出台了《绥宁县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对乡镇人大工作从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开展主席团工作、人大代表工作、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今年10月份开始,每季度选派2名乡镇人大副主席轮流到县人大机关跟班学习,有效提升乡镇人大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改进作风,强化担当,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 县人大常委会顺应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外树形象,内抓管理,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 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对照查找检视问题,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深入开展调研,加强调研成果交流和转化,按规定及时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解决问题为主线,切实抓好整改,主题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平台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提升了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强化作风建设。发扬优良作风,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实行挂牌上岗,开门办公,热情主动接待来访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做到“三个一”,即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的答复。 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共13项,修订和完善了《绥宁县人大常委会财务管理规定》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共19项,促进机关规范高效有序运转。 强化文明建设。持续巩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今年在人大机关开展以“讲学习效果,比履职能力;讲个人境界,比精神风貌;讲政治规矩,比无私奉献”为主要内容的“三讲三比”争先创优活动,着力提升个人思想境界,增进班子团结,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增强集体凝聚力和团队意识;修建了机关大院大门,对院内环境进行规范和整治,积极争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通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机关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得到极大的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强化廉政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规定,确保干部职工健康成长。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人大密切配合、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少数人大代表学习积极性不高,调查研究氛围不浓,联系群众不够,认真履职、主动履职的积极性不高。二是由于自身素质不强,整体履职水平不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查找问题不深,专业水平不强,真知灼见不多,对推动工作的指导作用不大。三是少数职能部门人大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对《监督法》学习不深,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性不强,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办理,流于书面答复多,扎实推动少,参加人大相关会议积极性不高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县继续巩固脱贫成效、全面建成小康绥宁的决战之年。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政治责任更加重大,承担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更加坚定地坚持党的领导 县人大常委会将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履职之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抓紧审定《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紧扣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县委决策部署的落实。主动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力争在巩固脱贫成效,全面建成小康上取得新突破;力争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二、更加主动地依法履行职责 加快推进县级预算联网监督,全口径、全过程监督“钱袋子”,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加强对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估项目的全程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继续听取相关单位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乡镇综合执法、一村一辅警工作情况的报告,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就业促创业、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开展监督。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和短板,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对全县工业企业运行、农村耕地抛荒、农业产业发展等情况深入开展调研,紧紧围绕绥宁发展贡献人大的智慧。继续抓好跟踪问效,对县城规划区控违拆违,X088江城线提质改造,县城农贸市场、停车场建设等进行持续跟踪监督,直到全面落实。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农业水利建设情况、县城文明卫生工作情况开展集中视察。继续围绕全县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通过评议找出工作推不动的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推进和落实相关工作。依法依程序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进一步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工作。组织开好每届一次的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并请省人大专家来绥讲授《监督法》等,进一步营造浓厚的人大工作氛围。 三、更加高效地服务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有针对性组织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结合常委会审议工作的需要,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拓宽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的渠道和空间,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宪法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组织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外出培训,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提升履职实践本领。进一步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遴选确定部分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抓好代表走访联系选民工作,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激励代表有效履职,自觉接受选民监督。进一步强化乡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设立村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紧密与群众的联系,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更加深入地加强自身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加强常委会机关党组建设,配齐人员力量,建立健全机关党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等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对党忠诚的政治机关、全面履职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进一步推进机关文明建设,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立足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加大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力度,不断提升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不断探索机关规范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为人大机关全面规范运行提供保障。抓紧推进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设立县人大信息中心,拓展宣传阵地,以宣传好人大制度、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为重点,切实提升人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有效指导乡镇人大开展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履职基础,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实现县、乡人大同步发展。 各位代表,伟大时代必然成就伟大梦想,奋发进取必将创造非凡业绩。让我们在中共绥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代同共振,与人民齐努力,与绥宁共奋进,树“一线”意识,展“前线”风采,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绥宁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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