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 3月24日,绥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文国主持召开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保昆、张晓霞、苏跃中、黄先伟、袁子玖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晨阳,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汉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尊永,县政府办、、财政、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绥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0年部门预算,审议通过了《绥宁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议事规则。
会议认为,绥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县委、县政府为全县人民创造更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需要,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规划》总体可行。会议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突出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与发展并重,实事求是突出第一特色;要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根据农产品加工企业需求,大力发展绿色产业;要从绥宁实际出发,突出实用性,合理确定各项指标和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针对县人民政府提交的《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会议充分肯定了政府和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要求大家要正确认识当前财政收支面临的严峻形势,特别是收支严重不平衡问题,要围绕财源建设抓好经济工作,壮大财源,提升绥宁经济发展实力;要解放思想,扩宽布局,采取超常规举措抓好相应的产业发展;要对预算从紧予以支持,相关部门要多为财政增收排忧解难,加大财税征收力度,进一步增加财政收入。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