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人常发〔2020〕6号
绥宁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的决议
(2020年3月24日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0年3月24日,根据绥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授权,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罗兴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绥宁县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及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草案,会议决定,批准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同意《关于绥宁县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绥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28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中共绥宁县委
抄送: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
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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