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绥宁人大 更新时间:2020-10-19 阅读:13245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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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 唐渊 2020年10月1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落实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夯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推动全县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县委领导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有力保障了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人大工作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县委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各项工作,忠诚职守、担当作为,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证了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二是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力度,认真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十三五”规划及其中期评估报告,及时审议批准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整年度财政预算,听取审议重大经济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并依法作出有关决议、决定,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并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始终坚持民主法治,有力推动了依法治县进程。全面实施依法治县规划,作出了依法治县决议。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加大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了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加强“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推动了“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有力有序开展;依法开展选举任免工作,实现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任免的有机统一;着力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推动了重大事项决定民主化、科学化。四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有力促进了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县委、县政府重大民生举措作为监督推动的重点,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督推解決的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打好三大攻坚战、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有效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回应了社会关切,解决了群众期盼。五是始终坚持代表主体,有力增进了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强化代表执行职务服务保障,为代表履职发挥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全县人大代表牢记人民重托,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履行代表职务,有效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代表工作焕发出新活力。六是始终坚持求实创新,自身建设开创新局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了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结构,县乡人大干部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在推动县域发展中展现了担当作为。具体来讲,如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人大代表提出的江城线绥宁段提质改造项目通过现场视察、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办,围绕全县耕地抛荒情况、全县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等开展的专题调研,围绕“六稳六保”组织的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围绕推进县城规划区拆违控违工作对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等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委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付出的艰辛和努力表示充分认可和肯定。在此,我代表县委,向“一府一委两院”、全体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各乡镇人大和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从讲政治、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至关重要。一个地方人大工作开展得如何,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体现地方党委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低强弱,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善于”的要求,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县乡人大作用,最大限度凝聚人民群众的力量。 (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实践,深入推进依法治县,落实好县委出台的依法治县决定,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推动和保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法律法规严格实施;通过推动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治理念,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从一定意义上说,推进依法治县的过程,就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重要作用的过程。 (三)推动绥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当前,我县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率先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需要县、乡人大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法定职能,充分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聚合民力等方面的独特优势,能够更好地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能够更好地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推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在于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在于依靠人大代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人大工作,创新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能够更加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的期待、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增加民生福祉、提升群众获得感。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主动融入大局,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效能和水平。 (一)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县乡人大要加强对政府执行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加大对重大项目进展、重点领域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等情况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督落实和跟踪实效,要加强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食药安全、劳动就业、社会治安等领域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建立健全政府性资金全覆盖和财政运行全过程、全口径监督体系,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产管理运营情况和重大国有资产转让、处置情况制度,切实管好用好人民的“钱袋子”。要加强对法院、检察院司法活动监督,以人大监督约束司法权力的行使,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要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手段,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整改力度,规范专题询问和专项评议工作,不断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完善决定重大事项机制,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做出有关重大事项决定前要向县委汇报,要及时了解县委的重要工作安排,找准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最佳结合点,逐步拓宽决定重大事项领域,适时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依法做出决定。当前全县都在抓紧编制“十四五”规划,县、乡人大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按程序批准实施,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高质量。县、乡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确保每项决策合法合规、符合实际。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选举任免工作程序,依法选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既贯彻县委意图,又严格依法办事,保障国家机关正常有序运行。要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任前法律考试、任前调查、表态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促进选举任免工作程序合法、公正客观。要加强对人大任命人员的监督,尤其要通过评议、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任后监督,增强选任人员的法治观念和公仆意识。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调动和激发他们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热情,积极投身我县经济社会建设。要搭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反映渠道。为人大代表知情明政、履行职能创造条件。要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完善办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要健全人大代表述职制度,引导人大代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 三、夯实基层,筑牢根基,着力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 县、乡人大是基层群众参与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平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对推动民主法治扎根基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至关重要。 第一,要更加有力地服务县乡中心工作。县乡人大要坚决摒弃二线意识。紧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勇于担当担责,积极投身主战场,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当前,尤其要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如何更好地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发展实体经济、创新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等多做工作,贡献更大力量。 第二,要更加有力地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县、乡人大干部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社会治安、产业发展、耕地保护等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关键领域履行职能,主动反映群众诉求,监督相关部门妥善解决。要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着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民主政治深入人心。 第三,要更加有力地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县乡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为抓手深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要主动参与农村新型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展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给予农村空巢老人和弱势群体更多帮助。 四、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努力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更好条件 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最根本的就是要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人大履职的关系,充分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推动人大工作和党委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第一,要完善和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县委和各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改善和加强对人大工作的政治领导,真正从心底重视人大、尊重人大,全力支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作用。要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大职权范围、工作方式,给人大出题目、压担子、提要求。县委要保证每届任期内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明确一定时期内人大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乡镇党委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实打实地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拿出一定精力和时间投入人大工作,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要及时听取人大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统筹处理好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系,旗帜鲜明地支持人大开展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法律规定向人大报告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审议意见;支持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应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都提交人大或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各相关单位要尊重人大工作的严肃性,主动配合人大开展工作,真正把尊重人大、支持人大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第三,要加大对人大工作的保障力度。要把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统筹协调。优化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年龄结构,配齐配强乡镇人大工作力量,选派政治坚定、经验丰富、群众信赖的干部担任乡镇人大主席,配齐乡镇人大副主席和人大工作秘书,确保乡镇人大有人做事。加大人大机关干部选任和交流力度,可探索安排一些年轻同志先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几年,再到“一府一委两院”机关工作,让人大干部进出通畅。县、乡人民政府要从人大工作实际和需要出发,切实保证人大工作所必需的经费,不断改善人大机关办公条件。特别要加强人大基层基础工作,保证乡镇人大必需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宣传部门要把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改进宣传方式,增加宣传容量,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第四,要为人大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加强廉政建设,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抓好各方面工作。特别是明年,我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将陆续进入集中换届期,一定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好代表“入口关”、选举“组织关”和全程“监督关”,匡正换届选举和选人用人风气,高标准做好换届各项工作,确保纪律严明、风清气正。 同志们,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不断发展,是新时期我们肩负的重要使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是全县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责任。通过这次会议,我们要以新的思想认识、新的精神状态、新的工作思路、新的工作成效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时期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绥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更高质量地发展,全面开启绥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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