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0年9月15日绥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绥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罗兴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绥宁县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张小文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绥宁县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县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关于绥宁县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绥宁县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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