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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来源:绥宁人大 作者:夏云凤 侯娟 更新时间:2024-5-31 阅读:5316次 


5月30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子玖,副主任唐艳、罗青松、卿笃林、莫丛英出席会议。县领导陵建华、周元彪、张乐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有关代表工作事项,决定了绥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3年度城乡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生态环保职责,以中央、省环保督查为契机,摸清现状、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整改落实,持续推动我县生态环境改善和保护发展。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科学制定年度城乡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以高标准规划、统筹城乡布局,以高效能措施推动城乡建设,以高质量发展优化生活环境,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石亮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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