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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人大开展“法治护绿人大行”暨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陶雯 更新时间:2025-6-7 阅读:416次 

  6月5日至6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率队开展“法治护绿人大行”暨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党组成员、副主任罗青松参加执法检查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石亮明一行采取实地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巫水河百马滩大桥河段进行巡河检查,并对绥宁产业开发区部分企业生产一线等关键区域开展检查,以核实《水污染防治法》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执行贯彻实施情况。同时,人大代表们还采取“随手拍”等形式发现和反映环境污染问题,积极参与“法治护绿”行动。

  在实地检查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了反馈。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做到言能践行、严格执法,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在绥宁得到贯彻执行。要压实责任,树立全局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治理和科学精准治理一体贯彻,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常态化抓治理。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要主动作为,坚持抓早抓小,紧盯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人大执法检查指出问题、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发现的问题等,加强分析研判,加大问题排查、整治和预防。

  会议还要求加强各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确保发现问题真改实改、同类同改。要积极总结工作亮点,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构建全民参与的生态治理格局,以法治刚性守护绥宁的蓝天、碧水、净土。

  此次执法检查行动既强化了生态保护的法治支撑,也展现了人大代表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县人大常委会将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全社会依法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能力,为建设美丽绥宁贡献人大力量。


  编辑:龙美灵

  二审:于海波

  三审: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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