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海 宋三龙 陶雯 夏绵洁 夏云凤 更新时间:2026-1-22 阅读:3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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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上午,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袁子玖主持会议。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 212人,因事因病请假 24人,实到代表188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石亮明、袁子玖、唐艳、罗青松、卿笃林、莫丛英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在大会主席台就座的有梁恩雄、张立名、熊巍、周元彪等县领导,以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 受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亮明向大会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绥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四个年”的统一部署,突出监督主责,践行民生主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高效能履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报告全面总结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在人大工作全过程中把准政治方向;二是坚持法治思维,在推动法治绥宁建设中迈出新步伐;三是坚持服务大局,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新成效;四是坚持服务引领,在保障高质效履职中实现双向奔赴;五是坚持强基固本,在建设“四个机关”中展现新形象。 报告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县乡人大换届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县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十五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实现我县“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报告强调,要铸牢政治忠诚,确保履职基础更加坚定坚实。聚焦发展大局,推动监督服务更加有力有效。激发代表活力,实现代表工作更加出彩出色。锤炼过硬本领,推动自身建设更加高质高效。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贺东桢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瑞平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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