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红书等同志的决定任命通知 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6日绥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周红书同志为绥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绥宁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严兴武同志为绥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关于周红书等同志的决定任命通知
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6日绥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周红书同志为绥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绥宁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严兴武同志为绥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