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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来源:绥宁人大 作者:刘文忠 更新时间:2020-5-26 阅读:22994次 

5月26日,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县监察委员会5位同志的任命,决定任命周红书同志为绥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严兴武同志为绥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贺安明同志为绥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命陶荣桂、刘国政同志为绥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并现场颁发任命书。会议要求新任命人员要牢记使命,树立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担当作为,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要遵章守纪,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