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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
来源:绥宁人大 作者:杨艳春 更新时间:2021-8-26 阅读:22840次 

8月26日,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石亮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保昆、张晓霞、苏跃中、黄先伟、袁子玖出席会议。副县长唐艳列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晨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乐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21年上半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0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及瓦屋塘镇人民政府、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城管局关于2020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4位同志和县人民法院2位同志的人事任命。部分新任命人员现场进行宪法宣誓。

石亮明对新任命人员表示祝贺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遵章守纪,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要以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努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各项事业的自觉性,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多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创造条件,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二要牢记使命,树立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新任命人员要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真正做到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清正廉洁,恪尽职守,用人民给予的权力,为人民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三要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面对新的工作岗位,要加强学习,着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增强履行职责能力,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要勇于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三个绥宁”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