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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龙莉婷 侯娟 更新时间:2021-12-23 阅读:21361次 

为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12月21日,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3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亮明主持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昌盛到场巡考。

本次考试采用集中统一、闭卷、笔试的形式,内容涉及宪法、监督法、代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方位考察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基本法律知识掌握情况。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拟任人员初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考试人员均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考场纪律认真答题。

石亮明在开考前强调,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定程序,也是对被任命人员基本法律知识的一次检验。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好人大常委会职能,促进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次考试,不仅检验了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掌握水平,也增强了大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勤政为民、依法履职的意识,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