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春德同志为绥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又清同志的绥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倩玲同志为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姚小春同志的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