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东桢副院长为绥宁县人民法院
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5年10月31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5年10月31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贺东桢副院长为绥宁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编辑:龙美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