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张乐同志辞去绥宁县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10月31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5年10月31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乐同志辞去绥宁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编辑:龙美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