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绥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2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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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7
关于同意《绥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2年)》的决定
(2020年3月24日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3月24日,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绥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2年)》,会议同意《绥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2年)》,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绥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