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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来源:绥宁人大 作者:夏云凤  更新时间:2024-9-28 阅读:1560次 

9月27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子玖,副主任唐艳、罗青松、卿笃林、莫丛英出席会议。县领导陵建华、陈竞帆、张乐、王瑞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3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全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规范全县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限完成。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机制,规范第三方中介机构管理,加强预算单位培训和业务指导。要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强化审计结果、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严格奖惩和追责问责,推动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设立乡镇卫生事业发展基金,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百姓。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石亮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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