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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来源:绥宁人大 作者:唐芳艳 更新时间:2024-11-22 阅读:1922次 

11月21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子玖,副主任唐艳、罗青松、卿笃林出席会议。县领导陵建华、张乐、王瑞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绥宁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绥宁县2024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绥宁县2024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 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四个单位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和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听取和审议履职评议专项工作的报告并对9名评议对象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要求,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各项财税政策,依法征收各类预算收入。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管好用好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严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要用心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跟踪监督、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促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纵深推进。

会议强调,“两官”履职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职务任后监督的重要形式。法检“两院”要不断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抓好个性和共性问题整改,促进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成果转化,持续推动评议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法治绥宁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代表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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