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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海 宋三龙 唐芳艳 周玉玲 夏云凤 邓钊 更新时间:2025-2-20 阅读:91次 

2月19日上午,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216人,因事因病请假16人,实到代表200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佘芝云、石亮明、袁子玖、唐艳、罗青松、卿笃林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在大会主席台就座的有夏贤钦、唐枝、梁乐高、袁玲、陵建华、梁恩雄、张立名等县四大家领导,以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

大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子玖主持。

受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向大会作《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绥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丰富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绥宁实践。

报告全面总结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一是始终扛牢对党忠诚的政治担当,在紧跟紧随中保持政治定力;二是始终扛牢依法监督的责任担当,在善作善成中发挥根本制度功效;三是始终扛牢服务发展的实干担当,在实干实绩中书写精彩答卷;四是始终扛牢履职为民的使命担当,在聚智聚力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五是始终扛牢“四个机关”的时代担当,在从严从实中加强自身建设。

报告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县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工作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绥宁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报告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政治建设新境界。要服务中心大局,彰显依法履职新担当。要激发履职活力,凸显代表主体作用新成效。要夯实基层基础,焕发乡镇人大新活力。要坚持强基固本,展现自身建设新气象。

报告强调,奋斗彰显担当,实干再续精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绥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发展信心、坚持守正创新、坚决担当作为,为实现“三个绥宁”美好蓝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绥宁而努力奋斗。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乐作的《绥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瑞平作的《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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