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对部分重点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满意度测评 来源:绥宁人大 作者:夏绵洁 吴立攀 更新时间:2023-11-1 阅读:104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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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上午,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测评会议,对部分重点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子玖主持会议,县领导陵建华、唐艳、罗青松、卿笃林出席会议。市属、县直正科级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长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陵建华报告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国网绥宁县供电公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个被测评单位现场报告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其他 16 个被测评单位进行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了关于部分重点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调查情况;与会人员还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国省市人大代表、各乡镇乡镇长、县人大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企业负责人对21个重点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得票情况将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统计并予以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紧盯本次测评意见和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后续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对部分重点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是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服务中心大局,做好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的具体行动,也是对各部门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次“体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 会议强调,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类措施落实到位。要保持清醒头脑,认真检视,弄清不足,补准短板,努力实现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争先进位的目标。要强化工作措施,聚焦问题,严格要求,切实抓好整改提升,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所盼,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再深入、政务服务再优化、营商环境再提升,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三个绥宁”奠定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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