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要闻 > 人大要闻

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来源:绥宁人大 作者:周玉玲 侯娟 更新时间:2023-11-1 阅读:10680次 

10月31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子玖,副主任唐艳、罗青松、卿笃林出席会议。县领导陵建华、周元彪、孙熬、张乐、王瑞平列席会议。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专项报告,并对6名法官、3名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9名被评议对象均通过了测评,其中8人为满意等次、1人基本满意等次。

会议要求,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让基层工作更有“厚度”,健康服务更有“温度”。

会议强调,“法检”两院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人大意识,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标本兼治,以此次履职评议为契机,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锤炼,提高“两官”素质,提升司法形象,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动“两官”履职评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不断激发和释放“两官”履职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绥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孙熬同志为绥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亮明为3名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